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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研发费仅占营收3.2%未同步增加 首轮问询漏答被上交所责令“端正态度”
来源: 长江商报 2019-06-17 07:06:59 0

  正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泰坦科技因回复问询态度不积极被斥责。  近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交所就其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市场地位等问题进行了

  正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泰坦科技因回复问询态度不积极被斥责。

  近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交所就其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市场地位等问题进行了问询,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非常“严厉”地要求泰坦科技及其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科创板首发申请工作,按照规则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及时回复。”上交所要求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重新回复以下首轮问询中遗漏的问题,并说明在首轮回复中未答复的理由。

  2015年,泰坦科技登陆新三板,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为科研试剂、科研仪器及耗材、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从新三板转向科创板的泰坦科技,在研发上并不占优势,2016—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87.40万元、2888.46万元和2998.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2%、4.35%和3.24%。

  泰坦科技在招股书中描述,“研发费用的支出与公司销售规模的相关性较高,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变动”。长江商报记者却发现,2017年和2018年,泰坦科技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62.34%和39.45%,但同期研发费用增幅分别为53%和3.8%,泰坦科技并未实现承诺。

  “目前在科创板已受理的企业中,已经有近30家新三板企业,科创板预计流动性更好,估值更加公允,融资效率更高,自然吸引了新三板众多公司的追逐。”有投行界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由于科创板更为严格的准入条件,只有相对头部,且具备一定科技含量和技术优势的新三板企业才有机会选择科创板。

  被要求“端正态度”

  泰坦科技在第二轮问询中被上交所指出,该公司首轮问询尚有未完成事项,因此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均被要求“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科创板首发申请工作”。

  在第二轮问询中,泰坦科技被要求“按照规则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及时回复”。该公司首先被要求重新回复首轮问询中遗漏的问题: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主要产品的价格。

  另外,上交所第二轮问询还指出,泰坦科技在首轮问询中,存在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5个问题,要求挂牌公司重新回复,及说明首轮回复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这5个问题中,包括“披露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这个问题涉及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前后的历次增资情况,以及在新三板挂牌前后的股权转让情况。这次,泰坦科技详细列出表格对挂牌前后的增资、股转转让行为进行了回复,并称,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度较低,不存在重大异常交易或者被股转公司处罚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要求泰坦科技“认真回复问询函问题,减少回复与问询问题无关的内容,减少使用广告性用语。”

  研发费用增速放缓

  泰坦科技披露,公司目标是成为“中国科学服务首席提供商”,力求“硬科技”突破引领、实现“卡脖子”产品进口替代。

  截至目前,泰坦科技已申请发明专利62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6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4项,外观及实用新型专利25项。

  不过,泰坦科技的研发投入没有跟上营业收入增长的步伐。2016—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87.40万元、2888.46万元和2998.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2%、4.35%和3.24%。

  而泰坦科技在招股书中是这样描述的,“研发费用的支出与公司销售规模的相关性较高,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变动”。而实际上,2017年和2018年,泰坦科技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62.34%和39.45%,但同期研发费用增幅分别为53%和3.8%。

  泰坦科技表示:“受限于研发场地,2018年研发费用较2017年略有增长。由于公司业务产品中包含第三方系统集成产品,其对应的研发投入相对自主品牌产品较少。剔除第三方集成产品收入的影响,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相关的研发投入占比与国际可比公司相近,2016—2018年,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研发投入占其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9.66%、8.50%和6.00%”。

  不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泰坦科技的自主品牌研发投入也较为落后,比如德国默克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近三年保持在13%以上。

  此外,泰坦科技旗下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曾因虚假宣传遭到行政处罚。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阿达玛斯试剂试剂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罚款5万元。

  存上市承诺协议

  泰坦科技在公告中称,寻求在科创板上市,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壮大公司经营实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资拟用于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研发分析技术中心扩建及销售网络及物流网络建设项目,3个项目合计总投资4.15亿元。

  实际上,在拟申请科创板上市之前,公司就已经在筹划上市,并已于2017年7月5日向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不论是在主板上市或在科创板上市,泰坦科技都希望加快上市节奏,这其中或有来自“对赌协议”的压力。

  2015年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的实控人与上海丹丰、创业接力、景嘉创业、创业担保、上海科投之间约定,若公司未能实现上市承诺,即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原投资方及投资方认可的证券交易市场完成公开发行上市,则原投资方及投资方有权要求创业股东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为原投资方及投资方各自的原始投资加上10%的年单利回报率。

  在泰坦科技挂牌新三板后,公司还进行过三次融资,其中最近一次融资是在2018年11月,公司拟以18.18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不超过330.04万股,募集资金6000.13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认购对象为4家机构,其中,国开科创认购2999.88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国开科创是国开金融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银行业第一家国家级科技创业投资平台,主要针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开展股权投资。

责任编辑:p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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