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整体性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直面一系列深层矛盾,进行系统性、整体性的对策设计。为此,应重点推进以下改革举措:
第一,重塑产权主体,做实“农民集体”法人地位。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将土地权益折股量化到人。
第二,完善物权法律表达,赋予经营权与资格权充分效力。稳妥推进城镇居民继承农房后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条件延续。
第三,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增值收益分配。推进集体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同责”,建立统一基准地价与交易平台,收益主要留存村集体和农民,并规定用于成员社保与公益事业。
第四,剥离土地社保功能,建立城乡均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户籍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建立可转移接续的养老、医疗和低保制度。
第五,创新农村金融与数字化赋能方式。运用区块链、遥感、大数据建设全域土地信息平台,实现确权、流转、抵押、监管全链条数字化。以制度创新释放土地要素潜能,方能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本,为乡村全面振兴与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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