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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科技相关责任主体因违规行为遭股转自律监管
来源: 新三板在线 2018-01-18 08:43:42 0

  1月17日,鸿铭科技(831419)相关责任主体遭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公告显示,2015年11月18日,鸿铭科技实际控制人雷霆控制的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实业”)以4,296.96万元的价格取得位于衡南县三塘工业园的两块

  1月17日,鸿铭科技(831419)相关责任主体遭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公告显示,2015年11月18日,鸿铭科技实际控制人雷霆控制的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实业”)以4,296.96万元的价格取得位于衡南县三塘工业园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6年7月31日,鸿鑫实业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将上述两块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8,618.18万元向其控制的鸿成钢管深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成钢管”)和湖南阜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裕置业”)缴足注册资本。

  2016年7月19日、8月4日,鸿铭科技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方式收购鸿成钢管和阜裕置业100%股权,合计交易金额8,618.18万元;8月4日,鸿铭科技与鸿鑫实业签署了2份《股权转让协议》;8月5日,鸿成钢管和阜裕置业完成过户手续;9月26、27日,鸿铭科技分次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用于支付对价的现金来源于鸿铭科技2015年12月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鸿铭科技购买股权资产的行为,累计交易金额超过鸿铭科技2015年期末资产总额的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履行重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鸿铭科技未履行重组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义务即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鸿铭科技2015年12月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该次募得的1.18亿元资金并未约定可以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权或者购置土地,鸿铭科技未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就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其行为违反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鸿铭科技董事侯爱忠、雷霖和李可松未在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中提出异议,同样,监事会主席单邱平、监事雷菊枚和时任监事刘小林未在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监事会决议中提出异议,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股转系统对侯爱忠、雷霖、李可松、单邱平、雷菊枚、刘小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鸿铭科技于2014年12月5日挂牌新三板,主营油套管专用配套设备(钢塑保护环、防锈涂料、螺纹密封脂)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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